声明人:赵玉珍
99年7.20以后向单位交的“保证书”和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师父给自己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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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