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国喜
99年7月20日后,单位、派出所实行担保责任制,当时由于学法不深,为了应付局面,所以先后在单位和派出所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用实际行动弥补我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6/16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