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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敬芬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江氏集团对法轮大法進行了疯狂迫害。2001年11月,我被县公安局、乡派出所的邪恶绑架到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临回家时,邪恶逼迫我写“保证”,我拒绝了,后来又逼迫家人代我在它们已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现在认识到家人代按的手印也是向邪恶妥协的行为,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此严正声明:在被邪恶迫害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家人代做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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