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姝璇
我是一名小大法弟子。这次在邪恶第二次大迫害下,因没有戴红领巾,被学校报到610,三个恶警非法审讯我,因我有怕心,法学的不深,配合了邪恶按了手印。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尊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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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