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玉英
我过去在讲真象时被邪恶抓到了派出所,当时由于悟性太差,又执著回家,就在邪恶的“不炼功”字据上签了字,我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向邪恶所签的字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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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