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京淼
我是96年得法,得法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99年大法受迫害,因说真话多次受迫害,在劳教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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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