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开芬
我98年有幸得法,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迫害时,说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再次声明作废。今后无论在任何场合、任何环境下,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