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草英
在派出所警察的逼迫下,写的“保证书”,说过“不炼了”的话,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坚修大法到底,弥补过去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