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丽杰
在2003年,在邪恶迫害下,丈夫违心的替我在“不炼功”的保证上签了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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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