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顾梅英
在邪恶迫害时期,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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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