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春娟
在邪恶迫害下,我姑爷(王爱斌)代我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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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