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党小艳
在劳教所受迫害时,被迫在邪党的红旗下所做的宣誓,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