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海林
1999年以后,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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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