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希年
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紧跟正法進程,救度众生,坚信大法。坚信师尊.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