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慧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声明全部作废。自己要加倍努力,精進实修,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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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