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勇清
我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因对法轮大法认识不深,在学校被迫签名,所说、所做的一切顺应旧势力的言行,今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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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