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秦应量
我是99年得法的,不到几个月,共产邪教就对大法迫害,当时被迫写了“不炼”的保证,在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