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辛振芬
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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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