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剑涛
我没有炼法轮功,以前受人委托给一位老乡写过“保证书”。如今知道大法好,现在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