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云
我没有炼法轮功,但曾替妹妹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我知道大法好,特此声明:以前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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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