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滨(曾用名清源)
我是一名常人,在我的好友(大法弟子)被迫害时,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代他写的对不起法轮大法的言论,声明作废。不再被邪党利用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