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锦
在学校里,在邪恶的强压下,在诬蔑大法的白布上签了名字,在此严正声明:签名完全作废。并且相信法轮大法好。也会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