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宝喜
我2001年被邪恶逼迫在“反对法轮大法”的条幅上签字,声明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7/101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