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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桂兰 在省驻京办事处、本地公安局、派出所,及自己家中所有向邪恶说的话、签的名,按的手印、照的相片、以及为同修作的证实材料、认可邪恶抢走的炼功带、大法书,代写的“保证书”、签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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