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玉琴、张可莲
我以前在派出所逼迫下说过的、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0/8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