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爱英 在7.20发生不久,由于当时自己对法理解不深,没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曾在居委会的“保证书”上替别人签过字,以为只是敷衍了事,现在知道是修炼人的污点。如果不是师父的慈悲苦度,恐怕自己早已没有了修炼的机会。因此我要严正声明那次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按着师父安排的路走下去,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