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汾生
99年邪恶势力叫我写“保证书”,当时我没写,它就用我的名字给我签了名,我自己也默认了,我严正声明对大法不敬的事全部作废。珍惜师父的慈悲,紧跟师父走正自己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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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8/101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