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丛秀艳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在恶人写的“保证书”上签的名,全部作废。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8/101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