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彩风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签字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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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5/8/101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