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丽艳
99年7.22以后,我在家向邪恶所写的“保证书”和2000年12月19日进京正法,被邪恶非法关押期间,配合邪恶照相、摁手印、签字;还有丈夫和家人代写的“保证”,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8/16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