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海杰、李桂兰、裴艳玲、柳玉梅、姜西孔、姜秀英、那丽
在此,严正声明:过去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违心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要严守心性,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0/8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