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红梅、孙永军、赵淑芬、李英霞、刘希文、刘连波
由于放不下常人心,在看守所写了保证书,深感痛悔,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1 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1/8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