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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翠琼 今年三月,我的亲人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在公安利诱下为我写下了"保证书"写了一些对大法不利、不符合大法的话,现我严正声明作废、无效。以后无论任何人、任何时候、地方写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保证书或书面文字等,都与我本人无关,非本人所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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