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陆长空
本人于99年7月22日被非法关押在某小学时在"保证书"上的签名及99年11月份向公安分局和单位写的"保证"、认识以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将坚定修炼、加紧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2.7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1/8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