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丽雪
去年7月中旬在公安部门的逼迫下,我弟弟替我签名写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只要是和我有关的违背大法的做法,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1/8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