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照其
我上次做真象被派出所叫去,当时我被迫写了“悔过书”,我特此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做好当前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