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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淑华 2001年6月初,因妹妹出去正法被抓,警察到我家搜查后,写一个我口述笔录材料,让我签字,我签了。因笔录材料与我个人口述不对,违背大法对修炼人的要求,特在此严正声明:本签字作废!本人要坚修大法心不动,紧随师永远,加倍弥补,讲真相,救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2/164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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