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喜瑞、窦建芬、黄兰改、仝秀芹、杨会茹、刘兰英、杨丽丽、门银仙、孙兰匣
99年7.20以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