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蒋惠清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写了“认识”,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