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焕玲
我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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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1/10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