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荣华
被邪恶非法迫害期间,在看守所向邪恶妥协,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3/102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