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秀芹
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并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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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3/102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