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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江正旺

    2001年我因散发大法的真象传单被邪恶非法判刑4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监狱为了对我進行洗脑,采取了各种卑鄙的手段進行精神和肉体折磨,在这种情况下我违心的写了“三书”。在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三书”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回到修炼中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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