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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崔艳、刘长虹、张成艳

    我97年得法,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邪恶的压力下写了“不修炼”的保证,通过学法,认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今后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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