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莉敏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家里人替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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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4/102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