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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翠范 我由于学法不深,1999年在拘留所里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话,现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以及家人为我所写的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干干净净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4/1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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