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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明玉

    2000年2月被邪恶非法抓捕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签了“不集体炼功”、“不進京上访”。在2001年12月恶警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签了“不進京”。在正法修炼中自己悟到了,要正法就不能向邪恶妥协,在后来面对邪恶的非法迫害中,自己都以身证实了法,再没有向邪恶妥协过。现严正声明:以前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后一定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更加努力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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