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卉
最近小区片警找我时,我在纸上签了名字,按了手印。在此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