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房美诚
邪恶的610、派出所和居委会人员到我女儿家让我女儿和女儿的丈夫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黑手、烂鬼对我的迫害。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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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5/25/10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