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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彭希早 2005年5月3日晚上我出去打横幅证实法,被恶人发觉,被非法抓進看守所,由于当时掺杂有人心,在看守所人员的怂恿下在拘留证上签了名,过后痛悔不已。声明:签名,作废。继续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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